有关服务合同集合八篇
第一条 租用说明
第二条 租用种类、数量
第三条 租用期限
2、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。对于电路故障,经确认如属于乙方责任内故障,乙方将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后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第33条关于电信障碍处理办法进行处理。
3、双方约定,甲方在使用本业务一年内(自开通之日起计算,停机时间除外)不得办理拆机业务,如因甲方原因办理拆机业务,须补缴违约金_________元,设备由乙方收回;在使用本业务一年后,甲方可办理拆机业务,设备由乙方收回。
8、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费用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,如我国现行电信资费的规定标准发生变更或调整,则需经双方另行商定价格,并进行书面确认后按商定标准执行。
第八条 开通与中断补偿
(3)_________的核心网络;
注释: B、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,发生货物丢损,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:货物全部灭失,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,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,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;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,按实际价值赔偿。 B、货物的自然性质、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。 C、乙方自行包装,因包装或容器不良、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、乙方自行包装,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。 E、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、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而造成的损失。 F、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,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。 G、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。 H、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利益、利润、实际用途、特殊商业价值) 十五、索赔条款 1、乙方索赔权限,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。提交索赔资料,出具破损证明,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。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,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、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。 十六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如本合同到期,双方均未提出异议,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个月。 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方两份,乙方一份。 甲方(公章):_________ 乙方(公章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